《浮躁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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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月五日·一九九六           天气:阴转晴,有风


  昨天没睡好。躺在床上翻来复去地折腾到天快亮才睡着,睡着了又醒不过来。
迷朦间也不知道闹钟到底响过没有;好像有,被我顺手拍掉了。

  醒来的时候天已大亮。我平躺在床上,发觉右臂酸痛,想必是压着了。我伸手
拉开一角窗帘,就着露出来的小小一角玻璃窗子向外看去。其实除了阳台上发了霉
的木头栏杆及半角惨白暗淡的天空什么也看不到,我也将就着盯着烂木头发呆。有
时候,能从被子里爬出来是需要点儿毅力的。

  我终于还是起来了。厨房里有半壶咖啡,我把它重新热起来。这咖啡八成儿还
是莲子昨天煮的,我无所谓──打自跟莲子住在一起,我就没近过厨房(我都快成
君子了)──什么都是她张罗,我凭什么有意见?

  早晨的三堂课通通泡汤。我颇为内疚──每个学期都一定有个翘课的第一天。
接着缺的课就像倒骨牌似的越积越多,到最后听课变成了特别节目,等闲是不去的
。我也试过督促自己,开学前就订下规矩像每个星期缺课不得超过若干堂之类;后
来就发现订规矩比不订还糟糕,因为有个数目在那儿,我潜意识地认为不达到那个
数字简直对不起自己。

  后来就放弃了,我那么勤奋干嘛呢?学文的讲究的是天份。有人不读书不练笔
不措词不构思,随随便便划拉两笔出来就是晶光闪烁的好文章;我没那本事,再苦
练十年这勤也补不了拙,省省算了。所以我必须懒,懒而且邋塌。我把半个巧克力
牛角面包塞进嘴里,用半凉不热的咖啡往下冲。我没有艺术家的才华,添点艺术家
的习性总可以吧?想到这里我就很高兴,我一边往下灌咖啡一边很无耻地笑。

  当然这不是真的。真正做艺术的人往往是最夸张的工作狂,像Vick就是。
他可以整个星期不眠不休,为同一个题材打上三百张底稿,一直到他自己满意为止
。其实我看他每张稿都长得差不多。哦──,Vick。

  真头痛。我到底该不该告诉Vick昨天的事呢?在情,Vick是我大哥,
有什么事我不该瞒他;论理,这是别人的家务,我这个外人并没有多嘴的资格。如
果Raymond有意瞒着他,那他们俩还是有希望的;或许这件事很快会过去,
那就让Vick什么都不知道好了。又或者Vick已经发觉了──他原是个敏感
的人──只是装糊涂不出声,我又何苦去点破他,让他下不了台呢?我决定闭起我
的大嘴巴。

  可为什么我总觉得有愧于心,好像是我对不起Vick似的?

  今天要打工。到了店里的时候我发觉原来我白费了半天神,就算我本来想说什
么也不会有这个机会。Raymond坐在吧台,跟Vick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
着。他平时也会过来坐坐,喝杯啤酒聊聊天之类;可今天我就觉得他是来探口风的
。我木着脸朝他点点头,进去后面换衣服。

  我换好衣服出来时,Vick拉住我,神秘兮兮地说:“那个男的又来了。”
我吓一跳,“哪个男的?”我飞快地瞄Raymond一眼;Vick已经知道了


  “那个嘛,”Vick对着我挤眉弄眼,一付“还用多说吗”的表情,“上次
陪你看店的那个。”

  “Huh?”我狐疑地瞪着他。什么跟什么嘛。

  “就昨天来的,坐了好久。”Vick转向Raymond,“你昨晚过来还
见到了,对不对?”

  我几乎可以听见Raymond吁出一口气。“是,”他笑道,“他太老了,
不适合你。”

  我想说:那昨天那个太小了,也不适合你呀。我又想说:你昨晚就来踩盘子啦
?既然那么紧张,干嘛还要搞七捻三的呢?当然我什么都没说,我只是直勾勾地盯
着Raymond。他被我看得不自然起来,(心里有鬼吧?),握着手干咳两声
。我又有点心软,Raymond倒真不是坏人;我是谁呢?他何必对着我不好意
思。

  我这才想到Vick说的原来是Wade。这家伙真闲,他不用做事吗?一天
到晚往北湾跑。他住哪儿来着?莲子好像是说过的,不记得了。

  “Oh,那个。”我告诉Vick,“那个是莲子的新欢。莲子啊,你见过的
。”

  Vick想一想,“啊──,你那个美丽的女朋友。你帮她考final那个
,对不对?”

  我点点头。其实不是考final,我只是帮莲子写过几篇期末总结;不过再
怎么说Raymond也是个教授,当着他的面,我不想继续这个话题。Vick
也明白过来了,冲我挤挤眼。我笑。

  Raymond坐多了一会儿就走了。临走前,趁着Vick进去厨房的当儿
,他好像犹豫着想对我说些什么。我沉默着等他开口。但他毕竟什么也没说;他喝
干了杯中的咖啡,点点头,去了。我的心也跟着往下沉。

  要是他还在乎Vick,他会想尽方法遮掩他的“外遇”。他会表白、会解释
、会找借口。可是他什么都没做。他只是简简单单地点点头,走了。What y
ou see is what you get,他已经不再介意别人怎么看、
怎么想──那也就是说他是下定决心要离开Vick了,而现在等的只不过是摊牌
的时机。他们俩是真的完了。看得出来他是犹豫过的。也正是因为他曾经的犹豫,
他最后的决定才愈发地难以动摇。

  Vick出来的时候,我在擦台子。“他走啦?”

  “是。”

  他没再说什么,我也没有。

  认识Vick也有些日子了。刚开始的时候我还在念高中,最后一年;学校已
经申请了尚没回音,心也已变野,喜欢装模作样在酒吧泡。那时Vick的店才刚
开张,生意还没上轨道,我算是他的第一个常客。那年,在我记忆中,有着最长最
冷最无奈的寒冬。有时候,为着寂寞我会在他店里赖到半夜一两点钟,Vick也
陪着我。等客人都走光了,他会关起门,递给我一支烟,再斟给我一杯白兰地。投
缘吧?从第一天见面开始,Vick就对我特别好。是他教我看画,教我调颜料,
偶尔也会告诉我一些政坛的掌故并顺便骂骂共和党。一直到现在,Vick一高兴
就会拍拍我的头,说“看着你长大的”;这种时候,我也很会凑趣,我会拉住他的
袖子扮小鸟依人状,然后一叠声“大哥大哥”那样唤他。

  可惜面临考验的时候这一切的一切都没有用,我再唤他一百声大哥亦一样不敢
与Raymond面对面痛斥他负心,我甚至不敢老老实实地对Vick把真相供
出来。我们之所以能够相处这么久,主要也是因为我们都懂得尊重对方,许多事对
方不提我们就从不过问。Vick是很在乎Raymond的,我并不知道他是否
愿意同我讨论这个敏感的问题。他不讲,我并不敢出声。

  我一边企图说服自己这叫涵养,一边为自己的虚伪懦弱而汗颜。对Vick我
充满愧意,决定要对他好一点。

  Vick在算帐,我走过去他背后,把手放在他肩膀上。他抬起头,有点讶异
,拍拍我的手继续算帐。我对他笑笑,拍拍他肩膀,然后转头去替客人加咖啡。

  真的,以后要对Vick格外好一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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