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光明所到……”
·鲁迅·〔署名“何家干”〕
中国监狱里的拷打,是公然的秘密。上月里,民权保障同盟曾经提起了这个问
题。
但外国人办的《字林西报》就揭载了二月十五日的《北京通信》,详述胡适博
士曾经亲自看过几个监狱,“很亲爱的”告诉这位记者,说“据他的慎重调查,实
在不能得最轻微的证据,……他们很容易和犯人谈话,有一次胡适博士还能够用英
国话和他们会谈。监狱的情形,他〔胡适博士——干注〕说,是不能满意的,但是
,虽然他们很自由的〔哦,很自由的——干注〕诉说待遇的恶劣侮辱,然而关于严
刑拷打,他们却连一点儿暗示也没有”……
我虽然没有随从这回的“慎重调查”的光荣,但在十年以前,是参观过北京的
模范监狱的。虽是模范监狱,而访问犯人,谈话却很不“自由”,中隔一窗,彼此
相距约三尺,旁边站一狱卒,时间既有限制,谈话也不准用暗号,更何况外国话。
而这回胡适博士却“能够用英国话和他们会谈”,真是特别之极了。莫非中国
的监狱竟已经改良到这地步,“自由”但这地步;还是狱卒给“英国话”吓倒了,
以为胡适博士是李顿①爵士的同乡,很有来历的缘故呢?
幸而我这回看见了“招商局三大案”②上的胡适博士的题辞:
“公开检举,是打倒黑暗政治的唯一武器,光明所到,黑暗自消。”〔原无新
式标点,这是我僭加的——干注。〕
我于是大彻大悟。监狱里是不准用外国话和犯人会谈的,但胡适博士一到,就
开了特例,因为他能够“公开检举”,他能够和外国人“很亲爱的”谈话,他就是
“光明”,所以“光明”所到,“黑暗”就“自消”了。他于是向外国人“公开检
举”了民权保障同盟,“黑暗”倒在这一面。
但不知这位“光明”回府以后,监狱里可从此也永远允许别人用“英国话”和
犯人会谈否?
如果不准,那就是“光明一去,黑暗又来”了也。
而这位“光明”又因为大学和庚款委员会的事务忙,不能常跑到“黑暗”里面
去,在第二次“慎重调查”监狱之前,犯人们恐怕未必有“很自由的”再说“英国
话”的幸福了罢。呜呼,光明只跟着“光明”走,监狱里的光明世界真是暂时得很
!
但是,这是怨不了谁的,他们千不该万不该是自己犯了“法”。“好人”③就
决不至于犯“法”。倘有不信,看这“光明”!
〔一九三三年〕三月十五日。
注释:
①一九三二年四月国际联盟派李顿率领国联调查团到东北调查“九一八”事件,后
发表为日本侵略者辩护的调查报告。
②《招商局三大案》,李孤帆著,一九三三年二月出版,揭露招商局〔航运公司〕
的舞弊内幕。
③“好人”,讽刺胡适在一九二二年提出的“好人政府”主张。胡适当时说:“今
日政治改革第一步在于好人须要有奋斗的精神。凡是社会上的优秀分子,应该为自
卫计,为社会国家计,出来和恶势力奋斗。”
〔选自《伪自由书》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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